《国家二级裁判员资格证》办理
发布日期:2015.07.27 来源:市体育局
【事项名称】
《国家二级裁判员资格证》办理
【设定依据】
《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1999]第153号公布。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级裁判员由各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并报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备案。
【办理材料】
1、国家二级裁判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 2、三级裁判员证书原件。 3、裁判经历证明材料。
【办理地点】
伊春市体育局竞训科
【联系电话】
0458—3622030
【办理程序】
熟悉本项目竞赛规则和裁判法,能够比较准确运用,具有一定的裁判工作经验;任三级裁判员满两年,并且至少三次在县级以上体育比赛中担任裁判工作的,可以申报本项目二级裁判员。申报国家二级裁判员资格证,由申请人按照资质条件准备申报材料,承办人对申请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予以受理。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材料并重新申报。承办人提出审核意见后,由承办人提交局务会研究同意后,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局长签批。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审批。
【收费标准】
暂不收费
【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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