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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证》办理

发布日期:2015.07.27 来源:市体育局

【事项名称】

《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证》办理

【设定依据】

《黑龙江省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黑体竞字[2009]第18号公布。第七条规定:省体育局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授予各市(地)体育行政部门二级、三级运动员的审批权。

【办理材料】

1、国家二、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 2、成绩证明、身份证明:比赛成绩册、秩序册、获奖证书、身份证、照片等有关材料。

【办理地点】

伊春市体育局竞训科

【联系电话】

0458—3622030

【办理程序】

运动员在等级标准规定的比赛中取得符合要求的成绩,可以申请相应等级称号。运动员在取得成绩六个月内申请等级称号,超过期限的不予受理。申请集体球类或团体项目等级称号的,应当进行一次性集体申请。申报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证,由申请人按照资质条件准备申报材料,承办人对申请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予以受理,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材料重新申报。承办人提出审核意见后,由承办人提交局务会研究同意后,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局长签批。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审批。

【收费标准】

暂不收费

【表格下载】

等级运动员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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