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证》办理
发布日期:2015.07.27 来源:市体育局
【事项名称】
《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证》办理
【设定依据】
《黑龙江省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黑体竞字[2009]第18号公布。第七条规定:省体育局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授予各市(地)体育行政部门二级、三级运动员的审批权。
【办理材料】
1、国家二、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 2、成绩证明、身份证明:比赛成绩册、秩序册、获奖证书、身份证、照片等有关材料。
【办理地点】
伊春市体育局竞训科
【联系电话】
0458—3622030
【办理程序】
运动员在等级标准规定的比赛中取得符合要求的成绩,可以申请相应等级称号。运动员在取得成绩六个月内申请等级称号,超过期限的不予受理。申请集体球类或团体项目等级称号的,应当进行一次性集体申请。申报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证,由申请人按照资质条件准备申报材料,承办人对申请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予以受理,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材料重新申报。承办人提出审核意见后,由承办人提交局务会研究同意后,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局长签批。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审批。
【收费标准】
暂不收费
【表格下载】
- 网站导航
- 国家部委网站
- 省区市政府网站
- 市政府部门网站
- 县(市)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