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省司法行政部门 |
事项名称 |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执业机构变更) |
流程图 |
|
事项依据 |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05年2月28日公布) 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经国务院批准,2005年司法部令第96号) |
定期检验 |
无 |
审批类型 |
行政许可 |
收费标准 |
无 |
收费依据 |
无 |
办事时限 |
一、受理时限:3个工作日 二、审查时期:16个工作日 |
时限说明 |
受理时限是自收到申请材料到做出是否受理决定的时限。 审查时限是自作出受理决定到事项办结的时限。 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实地踏查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审查期限内。 |
办理条件 |
已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办理程序 |
一、申请人向省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省司法行政部门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的,应当出具书面凭证 三、受理申请的省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对申请材料予以审查并组织专家对仪器、设备和检测实验室进行评审 四、省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颁发司法鉴定许可证 五、不准予登记的,应当说明理由。 依据:《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经国务院批准,2005年司法部令第95号)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
业务咨询电话 |
黑龙江省司法厅咨询电话:
0451-82297091
伊春市司法局咨询电话:
0458-3877179 |
业务咨询
邮箱 |
hljsfjd@126.com |
序号 |
审批所需附件材料名称 |
规范格式文本 |
1 |
司法鉴定人执业机构变更登记申请表 |
司法鉴定人执业机构变更申请表.doc |
2 |
原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扫描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