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发票兑奖
发布日期:2015.07.17 来源:市地税局
【业务描述】
税务机关为发票中奖者及垫付奖金者兑付奖金。
国税、地税通用业务。
县级业务。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48号)
【报送资料】
(1)中奖发票,垫付奖金者应提供发票兑奖联。
(2)中奖单位和垫付奖金纳税人应提供税务登记证件;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中奖个人应提供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能证中奖个人身份的证件。
(3)经办人身份证明。
【基本流程】
【基本规范】
(1)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兑付奖金,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办理地点】各地办税服务厅。
【办理时间】各地办税服务厅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12366。
【表格下载】无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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