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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发票兑奖

发布日期:2015.07.17 来源:市地税局
    【业务描述】

  税务机关为发票中奖者及垫付奖金者兑付奖金。

  国税、地税通用业务。

  县级业务。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48号)

  【报送资料】

  (1)中奖发票,垫付奖金者应提供发票兑奖联。

  (2)中奖单位和垫付奖金纳税人应提供税务登记证件;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中奖个人应提供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能证中奖个人身份的证件。

  (3)经办人身份证明。

  【基本流程】

  

  

    【基本规范】

  (1)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兑付奖金,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办理地点】各地办税服务厅。
  【办理时间】各地办税服务厅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12366。

    【表格下载】无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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