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证IC卡申请》办理
发布日期:2015.07.16 来源:市旅游局
【事项名称】
《导游证IC卡申请》 办理
【设定依据】
国务院《旅游法》《导游员管理条例》
【办理条件】
已取得导游资格证书,并在伊春市内一家旅行社签订正规劳动
【办理材料】
1、《导游员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
2、导游资格证原件
3、与旅行社签订正规劳动合同一式两份
4、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5、导游资格证打开第一、二页(印一张纸上)复印件一式两份
6、二寸红底照片2张(粘贴在申请登记表中)、电子版红底照片一张(BMP格式、244*326)
7、一式两份的材料分别交给当地区旅游局一份登记备案。
【办理地点】
伊春市旅游局
【联系电话】
0458-3878924
【办理程序】
1、导游人员需持办理材料到伊春市旅游局申请办理导游证,材料审核合格后将一式两份的相关材料交到所在县区旅游局登记备案。
2、伊春市旅游局将上述材料审核后,合格者,核实资料,在导游人员管理系统中输入相关信息,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工作。
3、导游员到伊春市旅游局信息中心领取导游证。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发证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导游IC卡送达申请人。
【收费标准】
暂无标准
【表格下载】附件:《导游证申请表》
备注:目前省旅游局将此项工作权力下放到各地市局,由于多方原因,我局目前尚未持有制卡设备,无法为导游员办理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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