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优待证》办理
发布日期:2015.07.24 来源:市民政局
【事项名称】
《敬老优待证》办理
【设定依据】
黑龙江人民政府《关于对全省老年人实行优待服务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2000〕54号文件)
【办理条件】
户籍所在地60周岁以上老年人。
【办理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2、两张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办理地点】
户籍或现住址所在地的社区
【联系电话】
0458-6107013
【办理程序】
办证程序是:老年人持身份证或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两张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到户籍或现住址所在地的社区提出办理《敬老优待证》申请,社区初审后交街道办事处审核,审核后录入哈市老龄办《敬老优待证》制证程序,制证后由所在区、县(市)老龄办审核、制证、编号,后上报市老龄办审批,审批后由所在区、县(市)老龄办将《敬老优待证》取回返给社区,由社区发放给老年人。办理时限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指城区内),特殊情况不能超过1个月。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发证工作,并在 5个工作日内将《敬老优待证》送达申报单位。
【收费标准】
暂不收费
【表格下载】
黑龙江省敬老优待证登记表无需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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