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慈善总会捐赠工作》办理
《伊春市慈善总会捐赠工作》办理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主席令第十九号) 《救灾捐赠管理办法》(民政部令 第35号) 【办理条件】 无需办理条件 【办理材料】 无需办理材料 【办理地点】 伊春市伊春区为民街8号 伊春市民政局301室 【联系电话】 0458-3776706 【办理程序】 (一)捐赠者或本会工作人员在“捐款登记册”、“捐物登记册”上逐项进行登记。 (二)经本会工作人员清点、核对后,向捐赠者出具《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可作为税前抵扣的凭据。 (三)根据捐赠数额和有关规定,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二、捐赠方式 (一)来会捐赠 (二)邮局汇款 收款人:伊春市慈善总会 地 址:伊春市伊春区为民街8号 伊春市民政局301室 邮 编:153000 (三)银行转帐 户 名:伊春市慈善总会 开户行:伊春农商银行红松支行 账 号:840400122000010207 (并在附言栏里注明捐赠意向) (四)上门收取善款 (五)建立基金 1、企业、个人捐款达到一定数额可建立基金,在慈善总会设立专账,进行专项管理,根据捐赠者意愿,捐赠意向由双方协商确定。 2、按捐赠到账资金开具捐赠收据、颁发证书、捐赠数额较大的,基金可以捐赠单位名称冠名,举行捐赠仪式,通过媒体向社会宣传。 【办理时限】 无需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表格下载】 无需填写表格
一、捐赠流程
(并在附言栏里注明捐款意向)
暂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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