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事项名称】
伊春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文件依据】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落实国家普通高校助学贷款调整政策的通知》(黑财教〔2014〕62号)
【办理机构】
伊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办理地址】
伊春市教育局二楼
【联系电话】
0458-3878472/3878491
【贷款对象】
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民办高校正式录取,取得有效的录取通知书或高校在读的学生。
【贷款标准】
本、专科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贷款用途】
贷款资金用于支付其学费,住宿费。
【贷款利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贷款的利息全额由国家财政补贴,不承担任何费用,学生毕业前一次性还清贷款只需归还贷款本金,如毕业后没能还清贷款,按同期同档次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计息,两年内只还息不还本。第三年起按分期还款方式还款。
【贷款违约还款产生的后果】
如果学生不按时还款,银行不仅要对学生处以罚息,而且学生本人的个人信用将产生不良记录,银行将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违约者名单,并载入国家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同时今后再办理银行业务(特别是房贷、车贷)时,银行将会慎重对待,极有可能让其提高贷款条件,甚至会拒绝贷款。
【办理时限】
每年网上申请时间是7月1日-8月31日
【办理流程】
1.办卡,借款学生到就近的哈尔滨银行网点使用借款学生身份证办理一张哈尔滨银行银行卡。
2.打开华安学贷保险网“www.gjzxdk.com”使用借款学生身份证号码注册账号(如果忘记密码,请拨打95556更改密码)。
3.登录账号→个人中心→贷款申请→填写申请信息→提交申请→打印借款人递交的资料。
4.携带上述“所需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教育局面签借款合同及借款凭证。面签合同时间为7月1日-9月18日中的每周四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5.学生持当年度的《回执单》到高校资助部门确认盖章,然后学生将回执单“拍照”或“扫描”生成回执单图片,登录“华安学贷保险网” →个人中心→回执确认→将图片上传到申请系统(保证图片清晰且符合上传要求)。截止时间9月30日。
6.华安保险公司根据网上回执信息确认放款名单,哈尔滨银行将在3个工作日内将借款打入银行卡中,学生自行缴纳学费。
7.学生可随时登陆系统查询贷款受理进度,审核状态、贷款是否已发放等。
8.华安保险建立了“黑龙江华安学贷险”官方微信平台,请同学们搜索微信号码“hljzxdk”添加,学生可使用官方微信了解助学贷款申请、发放、还款等个方面内容,有专人解答你所遇到的问题。
【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递交的材料(除身份证复印件外,其他均通过华安学贷险网站打印)
(1)《哈尔滨银行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借款合同》两份;
(2)《哈尔滨银行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申请表》两份;
(3)《黑龙江省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还款说明》两份;
(4)《黑龙江省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回执单》按年度每年各一份;
(5)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借款人一寸蓝底免冠照片两张。
2.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出示的材料
(1)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借款学生《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
(3)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新生就读高中、已就读高校以上任意一个部门,开具的借款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
【贷款续签】
携带当年度的“回执”由高校盖章,并将图片上传到申请系统。每年7月31日截止,回执确认成功后,当年度的贷款将在9月1日前发放到银行卡内。
【贷款还款确认签订】
借款学生毕业当年5月1日至5月31日,登录华安保险网上申请系统填写还款协议,并打印一份,递交给市教育局,并详细了解还款细则,做好还款准备。
备注:户籍在铁力市、嘉荫县的学生到本县(市)教育局办理。
【表格下载】
伊春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无需下载表格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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