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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省内外师范类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报到

发布日期:2015.07.15 来源:市教育局

【事项名称】

接收省内外师范类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报到

【办理依据】

《黑龙江省关于接受省内外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函》(黑教联〔201411号)

【申请条件】

当年省内外师范类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办理材料】

1、《报到证》原件;2、身份证原件。

 

【办理地点】

伊春市教育局人事科

【办理时间】

每周二、周四。每年71日开始办理接收报到手续。毕业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电话】

04583878469

【办理流程】

一般应由毕业生本人提供【所需材料】直接办理,如确需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办理。

【其他事宜】

1、就业手续:⑴在伊春市辖区内各县(市)、区(局)就业的毕业生,携报到证和当地人社部门开具的接收函,办理就业报到手续。⑵到省内其他市()就业的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录用证明)、接收单位所在地市级人社局开具的接收函,办理改派手续(报到证签发到单位的需提供解约函)。

2、落户手续:落户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落户证明,再到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表格下载】

办理接收省内外师范类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报到,无需下载表格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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