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省内外师范类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报到
发布日期:2015.07.15 来源:市教育局
【事项名称】 接收省内外师范类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报到 【办理依据】 《黑龙江省关于接受省内外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函》(黑教联〔2014〕11号) 【申请条件】 当年省内外师范类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办理材料】 1、《报到证》原件;2、身份证原件。 【办理地点】 伊春市教育局人事科 【办理时间】 每周二、周四。每年7月1日开始办理接收报到手续。毕业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电话】 0458—3878469 【办理流程】 一般应由毕业生本人提供【所需材料】直接办理,如确需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办理。 【其他事宜】 1、就业手续:⑴在伊春市辖区内各县(市)、区(局)就业的毕业生,携报到证和当地人社部门开具的接收函,办理就业报到手续。⑵到省内其他市(地)就业的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录用证明)、接收单位所在地市级人社局开具的接收函,办理改派手续(报到证签发到单位的需提供解约函)。 2、落户手续:落户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落户证明,再到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表格下载】 办理接收省内外师范类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报到,无需下载表格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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