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申请表》办理
发布日期:2015.07.24 来源:市民政局
【事项名称】
《黑龙江省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申请表》办理
【设定依据】
《关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
【办理条件】
凡是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接收退役1年内的城乡退役士兵均可申请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办理时间】
申请参加培训的退役士兵要在每年4月底前。
【办理材料】
《士兵(士官)退出现役证》、身份证、户口。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安置部门
【联系电话】
0458—3776739
【办理程序】
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安置部门受理申请→伊春市安置科备案→承训机构备案。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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