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退役士兵异地教育培训申请表》办理
发布日期:2015.07.24 来源:市民政局
【事项名称】
《黑龙江省退役士兵异地教育培训申请表》办理
【设定依据】
《黑龙江省退役士兵异地教育培训实施办法》(黑民发〔2014〕167号)
【办理条件】
2014年(含)及以后正常退出现役1年内的,在安置地定点培训机构中没有自己所选专业且有异地教育培训意愿的城乡退役士兵。
【办理时间】
申请参加培训的退役士兵要在安置地民政局安置部门报到后的翌年的1月底前。
【办理材料】
《士兵(士官)退出现役证》、身份证、户口。
【办理地点】
伊春市民政局安置科
【办理时限】
1个月
【联系电话】
0458—3776739
【办理程序】
受理申请→伊春市安置科审核→承训机构所在地民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报省级民政部门备案。
【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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