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旅行证核发
发布日期:2015.07.18 来源:市公安局
【事项名称】
外国人旅行证核发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申请条件】
外国人申请赴非开放地区旅行,应当要求申请人按照规定提交相关部门批准证明,可以签发相应期限的外国人旅行证。
【办理材料】
1、交验护照或者居留证件;
2、提供与旅行事由有关的证明。
【办理地点】
伊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办理时间】
5工作日完结。
【联系电话】
0458-3956149。
【办理流程】
凭借需要材料到出入境接待大厅递交申请,如所需申请材料齐全,即可立即受理。经审批、核对无误后上报省厅。
【收费标准】
暂不收费。
【收费依据】
【表格下载】
外国人旅行证核发无需填写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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