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审批》办理
发布日期:2015.07.27 来源:市民政局
【事项名称】
《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审批》办理
【设定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7月21日实施的国务院令第225号)第八条
【办理条件】
符合地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申报、审批殡葬设施建设项目时,应当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布局,规划执行。
【办理材料】
1、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件和土地与规划部门批准文件;
3、场地使用权证;
4、业务范围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同意兴建的证明,当地村(居)民代表讨论;
5、同意及签名及验资报告;
6、拟定法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办理地点】
伊春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联系电话】
0458--3776324
【办理程序】受理申请→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实地踏查→工作人员提出办理意见→市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决定。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暂不收费
【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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