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户口死亡注销
发布日期:2015.07.18 来源:市公安局
【事项名称】
居民户口死亡注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
【申请条件】
居民死亡。
【办理材料】
卫生部门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材料。
【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所属辖区派出所。
【办理时间】
当日完结。
【联系电话】
户口所在地所属辖区派出所。
【办理流程】
死亡人员直系亲属持卫生部门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材料到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辖区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
【收费标准】
暂不收费。
【收费依据】
【表格下载】
居民户口死亡注销无需填写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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