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博365娱乐城关于印发2017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伊政发〔2017〕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局),市政府各委、办、局,中、省直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伊春市2017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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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4日
伊春市2017年推进简政放权
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
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优化全市发展环境,按照李克强总理关于做好今年“放管服”改革“五个为”的部署,实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的目标要求和陆昊省长在全省“放管服”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更有力举措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破除制约企业发展和影响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发展壮大新经济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简政放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1.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精简权力事项,提升“放”的含金量、协同度,衔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做好国务院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等的贯彻落实工作。对确需下放给基层的审批事项,对相同、相近或相关联的审批事项,一并取消或下放,提高放权的协同性、联动性。加强对取消下放事项的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及时纠正明放暗留、变相审批等行为;对于已下放的权力,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清单动态管理,理顺工作体制,依法及时调整清单,依据政府工作部门职责调整、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衔接上级政府调整权力事项等情况,开展权责清单及中介服务清单动态调整,确保清单依法合规、及时有效、符合实际。(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委办牵头,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民政局配合,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进一步梳理投资审批改革有关事项,按照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再砍掉一批投资审批核准权限”的部署,认真执行省政府修订后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黑龙江省2017年本)》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制度。落实《黑龙江省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精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前置审批事项并公开审批时限,减少审批环节。开展县(市)简政放权后承接审批能力情况调研,充分考虑基层发展需要和实际承接能力。进一步下放一批投资项目核准事项;进一步规范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配合省政府做好完善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相关工作,建立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实现企业网上申报,相关部门网上并联办理。(市发改委牵头,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扎实开展职业资格改革。根据国家和省职业资格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制定我市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按相关程序向社会公布。贯彻国家职业资格管理有关规定,深入开展准入证、资质证等各类证书清理工作,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制定的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相关规定和管理制度,积极承接落实上级明令取消的各种资格证书,将国家和省公布的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开,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严肃查处职业资格“挂证”、“助考”等行为,严格落实考培分离。(市人社局牵头,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严格执行削减后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和后置审批事项。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全面实施企业“五证合一”基础上,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进一步落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实现便捷准入、方便退出。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工作。推进落实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承接省工商局核准企业名称的授权范围,加快实现企业名称全程电子化办理。(市工商局牵头,市社保局、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积极开展收费清理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对未经国务院和省政府及其所属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及未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应当一律予以取消;凡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清理规范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凡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编制公布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落实中央和省各项取消和减免涉企收费政策,加强涉企收费监管,组织开展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银行收费、进出口收费等专项检查,查处依附行政职能的强制收费、搭车收费、捆绑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坚决防止反弹或变相收费,切实减轻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工信委牵头,市金融办、市民政局、市质监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 深入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相关改革。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了解服务对象的实际诉求,找出制约发展的症结,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着力解决在推动改革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创新管理和服务的意见,围绕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主动开拓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新形式、新途径,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落实好教科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检查中途截留、变相审批、随意新设、明减暗增等行为并督促整改。对教科文卫体领域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再次进行全面梳理,提出进一步清理意见。(市教育局、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以政务公开推动简政放权。结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及伊春市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重点工作,抓好《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项任务落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以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落实《伊春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通过政务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加强政策解读,提高政务公开实效。充分利用市政府网站“政务访谈”“政策解读”,伊春电视台“解读与访谈”“行风视点”,伊春广播电台“行风热线”等栏目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发出政府权威的主流声音,回应社会关切,引导舆论。以更大力度推进政务公开,让人民群众和企业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及时公布动态调整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推进公共服务、中介服务等清单公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政府信息数据开放力度,除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应向社会开放。及时公开突发敏感事件处置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市发改委、市编委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市统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监管创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实施公正监管。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全面推开和细化“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全面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实施行政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完善《伊春市“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全面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完成“全国一张网”试点工作。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企业违法失信信息在政府部门间的共享应用和面向全社会的公开公示,支持对失信企业的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和社会监督,着力构建以信息归集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建立政府主导、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市政府法制办、市工商局牵头,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并完善综合监管。按照权责一致原则,继续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基层行政执法力量,加快推进城管领域、文化领域的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级别管辖制度,明确不同层级行政执法管辖权限,避免重复交叉执法。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建立通报制度,消除监管盲点,降低执法成本。加强行业自律,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市场监管,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强化市场监管中的作用。(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文广新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针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广播电视、通信、交通运输、市政停车、殡葬、气象、银行业、医疗、教育等行业企业存在的限制竞争、不正当竞争、垄断等损害竞争秩序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执法行动,着重整治限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违法行为。要坚决执行好“四个一律”,就是一律不许插手企业的招投标行为,一律不许插手企业的工程建设过程,一律不许插手企业的采购行为,一律不许插手非公企业对企业各类合作者的自由选择”。力争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查处一批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经营者、消费者权益的案件,改善具有普遍性、共同性的行业问题,实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的目标。(市工商局牵头,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质监局、市体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政府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1.编制统一标准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内容。各县(市)、区、各单位要依据法定职能全面梳理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编制全省统一标准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统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统一规范提交材料的名称、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提供咨询、投诉的电话、电子信箱,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公开发布。根据规范成果,制定办事指南,并在网上动态调整,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在纵向不同层级、横向不同区域间“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切实提高网上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质量。(市编委办、市政府办牵头,市直各有关部门负责制定本系统事项的目录、内容规范和办事指南的统一标准,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2.提高“双创”服务效率。依托“全国一张网”建设和企业信用信息归集等工作尽早形成扶持小微企业信息互联共享机制,集中公开各类扶持政策及企业享受扶持政策的信息,提供申请扶持引导,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增强创业企业信息透明度,为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政策、信息、法律服务。运用大数据分析开展新生市场主体跟踪监测。砍掉束缚“双创”的繁文缛节,支持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将孵化器认定调整为备案管理。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统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积极推进《黑龙江省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2015-2020年)》(黑办发〔2015〕46号)落实。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的方向,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制定出台伊春市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意见。加强对全民健身活动的科学指导,充分利用好体育彩票基金,加强对全民健身设施的投入和建设。进一步完善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建设工作。创新机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增加基本公共服务。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医疗、养老、健身等服务业和文化体育等产业健康发展,多渠道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公共服务需求。(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牵头,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市体育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推进审批流程再造。加快全市网上政务服务中心由建设向应用转变,促进其与实体服务大厅的有机衔接。倾力打造“便捷、高效、规范、廉洁”的审批服务环境。实现行政审批部门、流程、非涉密事项网上全覆盖,行政审批全过程接受电子监察、网上行政审批法制监督和社会监督。完成政府部门间数据资源共享实施方案的制定,明确各部门间数据共享的标准、目录、管理、责任等共享机制和要求。拓宽服务事项范围,推进实体服务大厅与网上审批有机结合,为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更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继续开展“简证便民”行动,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办事部门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再提供证明材料。上一环节已经收取的申报材料,下一环节不再要求提交相同材料。申报材料为本部门或本系统发放的证照获批准文书,可要求只提供批准文件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查询验证,不再提交证照、批准文书原件或复印件。(市政府办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快推动形成更有吸引力的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抓紧清理和废止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或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政策文件,坚决破除对企业和群众干事创业的各种束缚。全面开放公共资源领域,医疗、教育、公共网络、公共交通、城市基础设施等经营性公共资源采用市场化方式公开配置。加大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推广PPP模式的力度,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等多种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城镇供水、供热、燃气、污水垃圾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城市综合管廊、公园配套服务、公共交通、停车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动态调整PPP项目库,开展PPP项目推介。围绕压缩企业申请开办时间、投资项目审批提速、方便群众办事等问题,提出明确的量化指标,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以硬性指标约束倒逼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激发改革动力,增强改革实效。(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办、市发改委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放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深入分析改革形势,着力研究解决改革遇到的困难问题,积极推动各项改革,逐项抓好改革任务的落实。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加快改革步伐,勇于创新,推出更多改革举措,增强改革实效。
(二)切实加强协作配合。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是个系统工程,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必须齐心协力、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各项改革的政府牵头部门要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积极发挥牵头作用。配合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完成改革任务。对改革涉及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改废问题牵头部门要主动与政府法制机构加强衔接,依法推进改革。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机构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
(三)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已出台措施和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着力加以解决。要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增强督查实效。要建立督查工作常态机制,着力解决“放、管、服”改革工作中不作为问题,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要坚持责任追究,对没有按时完成改革任务的,工作不力,基层群众反响强烈的地方和部门进行责任追究。要委托第三方对改革成效开展第三方评估,明确改革的“难点”和“痛点”,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四)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要利用各种手段宣传改革的政策措施,宣传推广改革经验,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领社会预期。各新闻媒体机构要积极策划,主动工作,及时全面宣传报道我市改革情况,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营造良好改革氛围。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要将改革的重要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附件: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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