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春市畜禽禁养区域划分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8-01-02 来源:市环保局

 

一、方案制定的目的、必要性

近年来,畜牧业生产加快发展,对保障城乡居民“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畜禽养殖业的发展,水环境承载压力增大,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日益凸显。目前,我市约有150多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含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而且养殖总量不断上升,畜禽养殖产生的污染已成为我市农村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为促进我市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用水条件,实现改善水生态环境和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双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拟解决的问题及措施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宗旨,合理划定,综合管理,从源头上控制畜禽养殖业的污染,保护饮用水源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的环境质量分别按功能区划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同时,建立与现代化畜禽养殖业相适应的符合市情的发展体系,促进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采取广泛宣传,公众监督;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法规,严格执法;树立典型,稳步推广;政策引导,加快治理等保障措施来完成全市畜禽禁养区域的划定,规范畜禽养殖行为。 

三、方案制定的依据

《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黑政发〔2016〕3号)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号)

四、方案制定的具体法律依据   

(一)文件一依据:《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黑政发〔2016〕3号)第二项主要任务、第二点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中的第3条和《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号)中相关规范要求。

(二)文件二依据:《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号)中相关规范要求。

(三)文件三依据:《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号)中相关规范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定。

(四)文件四(一)依据:《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黑政发〔2016〕3号)第二项主要任务、第二点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中的第3条。

(五)文件四(二)(三)依据我市实际确定。

(六)文件五(一)(二)依据我市实际确定。

(七)文件五(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十七号)第二十条。

(八)文件五(四)(五)结合我市实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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