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伊岭区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10 来源:乌伊岭区

    2016年,在市政务公开办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区的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伊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表的通知》(伊政办发〔2016〕3号)要求,切实加强力量,采取有效办法,扎实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多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总结如下:
    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协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自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以来,我区进一步加强了这项工作的组织程度,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为区政务公开领导组组长,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乌伊岭区政府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了我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力量。有利的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健全了公开网络,明确了职责分工,明确工作内容和任务,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细化工作步骤
    为有效开展信息公开起到事半功倍的推动作用。认真制定计划、制度措施,进一步完善乌伊岭信息公开基本方法和步骤,按照先定、后审、再核,经办人、负责人、审核人的基本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在方式上注重抓住关键环节,做到在要点上突出重点内容,只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迅速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在细节上划分项目类别、公开形式时限,做到条理清楚,要素齐全。
   (三)强化载体建设,为丰富活跃信息公开注入新的元素。
    除电子政务平台外我区还积极拓宽政务公开方式。一是发布方式多样化。政府信息通过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电视、微博、微信、网络等多种方式进行发布,确保政府的重大事件、重要决策及时向人民群众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43条。重点领域方面500余条,其中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35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信息10条,其中征地信息3条、保障性住房信息5条、棚户区改造信息13条。公开公共监管信息23条,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及公益慈善信息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目前,乌伊岭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政务微信平台、微博、新闻媒体等是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一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不及时,并存在更新过慢的问题
    二是信息公开的数量还不够多,主动意识还不够强,所涉及到的信息还不够全面,进一步规范和发挥信息公开的功能上,还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在及时到位上还做得不够,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是信息公开的载体还不够丰富,积极探索方法的意识还不够主动,争创一流的标准还需进一步加强,结合工作岗位,发挥各种宣传渠道、营造氛围上还需加大力度。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扎扎实实认认真真地提高业务能力,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处理信息能力的素质,切实熟悉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步聚。要突出工作重点,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在更高的起点上扎实做好我区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主动作为。要变被动为主动,进一步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创新方法,把政府的工作动态及时反映给人民群众,牢树大局意识,真正使信息公开平台成为政群的互动平台,推动发展的有力平台。
    三是丰富载体。切实要灵活多样的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不仅要为老百姓提供最基本的政府信息,同时也要让老百姓乐于主动的查阅政府信息,通过信息公开的平台能够有效使政府和老百姓更加心贴心。及时总结政府信息公开的经验做法,不断提高我区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
    四是充分利用政务微信服务平台优势,及时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提高公开时效,方便群众咨询,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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