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2017年第三季度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17-12-20 来源:市卫计委
按照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伊春市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试行)的要求,现将我市2017年第三季度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情况通报如下:
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第三季度对全市15个区市政供水单位的出厂水、末梢水、二次供水共计50个监测点进行了常规检测。其中对伊春市自来水公司一水厂、二水厂、乌马河区公用事业管理处自来水厂三家供水单位进行了全分析指标的监测。全市共检测出厂水 16分、末梢水 31份、二次供水3份,监测的50份水样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
2017年第三季度伊春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情况统计表
水源类型 市政出厂水 市政末梢水 二次供水
监测份数 16 31 3
合格(份) 16 31 3
不合格(份) 0 0 0
伊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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