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教育局2016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22 来源:市教育局

 

2016年,市教育局紧紧围绕市政务公开办年初确定的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坚持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主动服务的基本要求,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和深化主动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有效提高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省教育厅网站、伊春市教育局网站和伊春教育微信公众号,对重大涉民事项做到及时公开,为群众了解教育行业相关信息提供便利的查询服务。逐步完善网上办公系统,及时更新目录和办事指南,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晓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认真梳理各项行政权力清单,在黑龙江省行政权力管理平台上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伊春市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实行网上办理,提高了办事效率和行政审批透明度;增强各类教育考试信息公开,主动邀请市纠风办监督考试工作,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邀请媒体参与重大活动,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重大举措、重大民生工程项目等及时进行公开报导,加大各项政策落实的透明度。2016年向市政府网站报送我市教育方面的动态信息2条;通知公告1条;财政信息16条;在线服务4条。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开了网上办公24条;政策法规32条;工作动态32条;教育教学1条;政务公开22条;党务公开信息4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信息6条。并及时公开了市教育局和各直属中小学校2015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和2016年度财政预算,并对预算、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说明。主动公开的信息均符合应公开的范围和时效要求,内容完整,类别准确,增加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全年未接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各项教育收费信息以目录形式在网站进行了公开。没有减免政策。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政务公开工作专职人员还要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推进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信息报送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途径还应更加广泛,信息公开的便民性和高效性需要进一步提升。今后,我局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教育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在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督查上下功夫,不断完善和创新政务信息公开运行机制,努力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努力实现亲民、便民、利民,为人民群众服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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