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伊春市安和医疗器械经销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1.10 来源:市安监局
根据企业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注销已终止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且提出注销申请的伊春市安和医疗器械经销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黑伊安经(甲)[2015]000063)。
特此公告。
伊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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